重建委員會通過16處地震紀念地分類名單
行政院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中部辦公室開會通過由營建署所提16處921地震紀念地分類建議名單
【 第 一 類 】
係以地震斷層現象為主要保護對象,特別強調科學研究及教育價值者。 - 霧峰鄉綜合運動公園(光復國中、國小)、
- 埤豐橋至石岡壩附近地區(含石岡國小、綠色走廊石岡鄉段及中正公園)、
- 軍弘磥p及東山國中、
- 台電高壓電塔及集集線鐵道、
- 一江橋及附近地區(左側地滑地)、
- 卓蘭內灣活動中心及老莊溪。
【 第 二 類 】
係以伴隨地震產生之自然現象為主要保護對象者。 - 九九峰、
- 草嶺潭、
- 九份二山、
- 鳳凰谷鳥園、
- 竹山秀林部落。
【 第 三 類 】
係以地震導致人命財產(如建築物、橋樑等)損失為主要保護對象,特別強調紀念價值,可作為防災教育之場所者。 - 埔里台灣地理中心碑、
- 魚藤坪斷橋、
- 林家古宅、
- 武昌宮、
- 集集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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