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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5.15  第 0022 期/ 第 0213


本期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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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徵才:課長2名
新竹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組織編制共有4課,分別為:都市計劃課、國民住宒課、綜合規劃課、都市設計與都市開發課。
目前『綜合規劃課』、『都市設計與都市開發課』課長職位尚為空缺,課長職等為薦任八職等,所歸職等為經建行政職等及土木工程職系,急需有公務人員薦任資格,且有實務相關經歷背景條件者之專業人士,擔任業務主管乙職。
有意願人士,請速聯繫陳課長,俾便安排面談事宜。

E-mail:01328@ems.hccg.gov.tw


中華民國風險管理學會年會暨風險管理資源展
89年5月30-31日(週二、三) /台北國際會議中心1樓
主辦:中華民國風險管理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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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前線

綠色採購條款 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審查作業
「政府採購法」第96條綠色採購條款,若產品為環保產品可允釵釵吨壑坐Q以下之價差作為鼓勵。
「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於88年5月26日由環保署與行政院公共工程會會銜公告作為執行之依據。
該辦法中將環保產品分為三類,其中第3條規定,現有環保標章產品為【第一類產品】。
而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經環保署發給證明文件者,定義為【第二類產品】。
目前第一類產品(即環保標章產品)已執行6年,推動頗具成效。由於環保標章產品其規格經過詳細研究及嚴格的審查而制定,在開放之時程上無法於短時間內滿足所有的產品,因此以第二類產品作為輔助。
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已開始審查作業,歡迎廠商踴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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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動態

「法源法律網」提供最新法案動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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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集錦

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有關農業用地經都市計畫變更為
其他使用分區,在細部計畫尚未完成前使用仍受管制,其移轉、繼承或贈與申請不課徵或免稅案件暫緩處理財政部表示,有關農業用地經都市計畫變更為新市鎮特定區、住宅區或其他使用分區,在細部計畫尚未完成前,如經都市計畫主管機關認定,仍應依原來之土地使用分區別(或用地別)管制而視為農業用地,其於移轉或繼承時,仍有修正前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1項及農業發展條例第31條規定之適用,前經行政院函釋有案。農業發展條例及相關法令修正後,其中土地稅法第39條之2第1項已由免稅修正為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而上開視為農業用地之土地移轉、繼承或贈與時,是否仍可適用修正後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免徵遺產稅及贈與稅,經該部邀集有關機關會商結果,決議報請行政院核示。在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公布生效後,報院未奉核示前,是類土地移轉、繼承或贈與,申請適用修正後規定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免徵遺產稅及贈與稅案件,一律暫緩處理。

訂定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祖先遺留共有土地減徵土地增值稅標準
財政部表示,依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第32條規定:「重劃區祖先遺留之共有土地經整體開發建築者,於建築後第一次土地移轉時,得減免土地增值稅,其減免之規定,由財政部會同內政部定之。」該部爰會同內政部訂定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祖先遺留共有土地減徵土地增值稅標準,於89年4月25日以台財稅第0890452131號、台(八九)內地字第8976601號令發布,自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之日(89年1月26日)施行。

該標準要點如次:

  1. 重劃區祖先遺留之共有土地經整體開發建築者,於建築後第一次土地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之減免,除依其他法律規定外,另減徵百分之二十。
  2. 前項所稱整體開發,係指以實施重劃或區段徵收方式辦理開發者;所稱建築後第一次移轉,係指建築物取得使用執照後,其基地所有權第一次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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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發布

增修書狀費、工本費及奮O收費標準
修正土地法第67條及第79條之2規定之書狀費、工本費及奮O收費標準
內政部/89.04.19/台內中地字第8978857號

【說 明】
本部於本(89)年3月28日邀同行政院主計處(未派員)、財政部、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等單位會商獲致結論並修正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增修項目如下:
依本部83年4月27日台內地字第8379494號函說明及84年10月3日台內地字第8413594號函說明二、意旨,增列以下項目及計費標準:

  1. 增列「土地建物異動清冊」項目,以人工影印:每張5元。
  2. 增列「地籍異動索引查詢奮O」項目,每筆(棟)10元,限時3分鐘。
  3. 增列「列印各項查詢畫面」項目,每張20元。

原列項目名稱「電子處理之地籍資料到所奮O」修正為「電子處理之地籍資料(含土地資料及地籍圖資料)到所奮O」,收費標準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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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公報

多公報資料庫查詢
多公報資料庫,輸入檢索語辭可同時查詢:行政院公報、新聞局公報、高雄市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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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視窗

「行政院暨各主管機關建立諮詢制度實施要點」停止適用
行政院68年11月28日台六十八人政貳字第26789號函
訂定之「行政院暨各主管機關建立諮詢制度實施要點」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行政院/89.04.20/台八十九人政力字第190607號

行政院前頒修正「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機構設置要點」,自即日起停止適用。各機關設置資訊機構及人員,依現行資訊業務整體委外政策,於訂定或修正組織法規時配合檢討。
行政院/89.04.19/台八十九人政力字第19055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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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索引

行政院新聞局出版服務
「行政院新聞局輔導社區雜誌實施要點」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行政院新聞局中部辦公室/89.04.15/(八九)怡中版字第1242號

訂定「行政院新聞局輔導社區雜誌要點」
行政院新聞局中部辦公室/89.04.15/(八九)怡中版字第1243號

【行政院新聞局輔導社區雜誌要點】
一、本要點依行政院新聞局輔導出版事業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訂定之。
二、本要點實施目的在輔導社區雜誌整合社區各項資訊,傳播社區群體觀念,推展社區文化教育。
三、本要點輔導機關為行政院新聞局。
四、本要點輔導對象為社區雜誌。
五、社區雜誌符合左列情形之一,且著有績效者,得予補助或獎勵:

  1. 辦理各項社區公益活動。
  2. 編採內容經評比為優良者。
  3. 經行政院新聞局專案核准者。

六、行政院新聞局得舉辦座談及參訪活動,以增進社區雜誌間工作經驗之交流及業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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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指南

防火安全工程設計與規範研習會
主辦: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英國災損預防協會(LPC)
89年6月19-21日(週一至週三) 師大國際會議廳

邀請英國災損預防協會(Loss Prevention Council , LPC)專家,介紹英國有關防火工程設計原則及各種相關技術規範及其應用實例;以英國性能式設計法之建管及消防審查野i等制度,與國內防火工程之主管官員、研究機構與業者相交流,最後以國內特殊建築結構如高科技廠房、大型綜商購物中心、超高層建築物及中正機場二期航站等由國內之專家先行提出設計案例,再由LPC專家由性能式設計之觀點提出討論,可作為國內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之特殊結構在防火工程設計上之參考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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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新知

建築用裝修耐燃、防焰材料應施檢驗項目表
簡化措施:符合抽批檢驗規定者,得採每5批至少隨機抽驗1批,抽中者依一般檢驗辦理。又同一進口業者或國內生產廠商,其產地、場廠、型式相同之產品報驗達20批以上,且無不合格紀錄者,抽批檢驗得採每10批至少隨機抽驗1批。

機械類商品實施驗證登錄
公告商品分類號列「4418.20.00.00.4木製門及門框及門檻
(檢驗範圍限建築用防火門高3公尺乘寬3公尺以下)
(含玻璃製建築用防火門)」等51項品目為實施驗證登錄之商品,自89年4月1日起實施。
經濟部/89.03.29/經(八九)標檢字第89314570號
依據:「商品檢驗法」第7條暨「商品驗證登錄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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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專題

土石採取
修正「土石採取規則」第16條
經濟部/89.04.12/經(八九)礦字第89262863號

【第16條】
採取土石期間,得依第6條第1項第5款規定所提出之同意書或證明文件所載使用期限內核定之,最長不得超過3年。
但河川區域以外面積5公頃以上之土石區,最長野i年限可至10年。
前項採取土石之期間,土石採取人得於期滿前3個月內檢具第6條第1項規定之各項書件,土石採取商業營業完稅證明,並敘明理由,申請核准展限,每次最長仍以前項規定為限,並自核准日起算野i展限之期限。
第6條第2項至第4項之規定,於前項準用之。
採取土石期滿前已依第2項規定為展期之申請者,在主管機關准駁前,得繼續採取。

公告土石採取,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01.24/(八九)環署綜字第00045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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