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 Net 建築連線‧ POWER 2000.11.29 第 0028 期/ 第 0379 號
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 *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行政院/89.10.25/台八十九財字第30769號】本辦法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6條第4項規定訂定;本辦法自中華民國89年1月1日施行。